中共尤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尤溪县民政局党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2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3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局党组在巡察整改动员会、部署会和其他工作推进部署会上多次强调,对待巡察整改,不能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巡察反馈会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党组书记亲自率队,班子成员分片深入乡镇、村、企业进行调研,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3次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坚持巡察整改推进周例会制度,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汇报,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

(三)建章立制,转化成果。通过本次巡察整改,落实在管党治党、工作作风、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章立制,制定《尤溪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尤溪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的意见(暂行)》《尤溪县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尤溪县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尤溪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等为学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等为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做到学深悟透。二是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坚持把理论学习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每次学习都能结合民政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三是注重学用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以来,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学习和调研,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实效。

1.2关于学习贯彻浮于面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中心组分别于7月、8月深入开展学习《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质。二是端正学习态度。每次学习都能以端正的态度,紧跟时代步伐,紧盯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学习的自觉性和及时性都得到提高。三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支部书记时刻关注党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和内容,采取集中学、自学等方式,确保各项学习活动扎实开展。

1.3关于未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突出政治导向。认真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2023年以来,每次集中学习都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也及时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效果切实提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强化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业务能力明显增强。

1.4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增强积极性。不断加深对开展主题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把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学习研讨并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营造主题教育浓厚氛围。二是高效推动主题教育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召开部署会,统一党员干部思想。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局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股室业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高效推动主题教育。9月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84人次、交流研讨36人次、调查研究28人次,党员学习、调研覆盖率均达100%。三是密切与指导组联系。加强沟通联系,在指导组的正确指导下,按要求规范开展主题教育,做到方向不偏、“规定动作”不漏。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问题

2.1关于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8月11日,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及股室负责人深入学习《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增强。二是即知即改。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责令立即整改,增强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通报制度。7月27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通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2.2关于思想认识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一种政治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工作计划,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细化领导分工。2021年起,将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职责,2022年再次调整并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党组织、宣传等部门协调联系,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年初把意识形态、宗教工作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批示精神,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2.3关于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对加强政治教育认识不足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提高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知行合一。以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通读二十大报告,并在学深、弄懂、做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研讨交流,做到知、信、行合一。

3.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3.1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活动,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培训3次、乡镇新入岗业务人员跟班学习3期、开辟微信“每日一学”专栏、个案分析等,基层干部办理社会救助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二是加强宣传。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村(社区)宣传活动250场次,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得到提高。三是细致排查。主动对接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将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我县救助对象保障水平和临时救助实施水平均位全市前列,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2关于推动经济建设方法手段有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助推经济发展。积极对接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与意向企业的沟通和协商,了解情况,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积极开展项目谋划,推动招商引资等工作。今年,完成2个专债项目谋划、1个产业项目的谋划和签约、引进轻资产项目1个。二是深入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紧密联系并每月1次走访2个挂包企业,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问题1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三是深化沪明对口合作。分别于今年4月、6月与杨浦区民政局开展互访,大力宣传推介尤溪在环境、交通、政策等方面优势,并签订对口合作协议,抓实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

3.3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宣传贯彻《中共尤溪县委尤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督促社区充分利用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在西城镇三车社区探索“社区+物业+养老”试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康养及居家上门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等养老服务,实施全省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建设试点县项目,在沈塔社区、台溪村等6个试点单位开展教学活动。依托县国德老年公寓和三明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开展接单上门服务,共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3810人。二是积极链接助老资源。协调县财政局落实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经费,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助老活动。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项目监管。每月按20%的比例开展入户巡访线上回访监督,通过线下抽查的方式,对禾康公司的服务能力、运营状况、服务满意度进行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3.4关于长者食堂运营管理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长者食堂运营管理。督促长者食堂运营方,落实《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提升运营效果。二是抓实问题整改。通过协调和法律途径解决尤溪县食合谷餐馆负责运营中心路长者食堂停止运营等问题。三是探索长效运营路径。搭建慈善和志愿服务平台,多方链接社会资源,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埔山长者食堂新一轮经营承包已完成招投标,待合同签订后就可以运营。

3.5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举办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4月,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等项目,招聘人数共计17人,为社区注入新鲜“血液”。7月,邀请省厅专家为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二是建立薪酬待遇调整机制。深入社区调研,广泛听取意见,7月制定下发《尤溪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的意见(暂行)》。三是落实薪酬待遇。督促各乡镇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待遇的落实,增强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目前,各社区逐步按新标准执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其中城关镇10个社区已落实到人。

3.6关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人员监管。及时调整纠正不合规人员安排,督促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并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站职能、人员、资金使用。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指导和监督,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三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针对“社会福利院院长兼任尤溪县沈城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已于2022年5月9日完成法人变更。

3.7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较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老年公寓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邀请消防救援大队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同时组织养老机构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和市级养老机构财务管理视频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养老机构已开展消防安全培训8次,受训养老服务人员400多人次。二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逃生能力演练2次,增强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能力。三是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分别与驻人社局纪检组、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食堂安全等五个方面13个重点进行点题整治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方面问题34个。

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比较薄弱问题

4.1关于对主要法律法规学习研讨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完善《尤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尤溪县民政局党组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将《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纳入学习培训内容。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以专题讲座、会议培训等方式,坚持每年至少开展2次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学习。10月12日,以专题培训的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1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学习。

4.2关于个别在岗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招聘程序。强化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法规要求。二是强化岗位竞聘。完善《尤溪县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方案》将是否持有相关执业资格作为职称岗位竞聘的量化评分标准之一。三是严格持证上岗。督促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婚姻登记员等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

4.3关于执法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年报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年报年检管理,督促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参检通过率达91.95%。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参与“双随机”检查,推动执法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开展2轮执法检查,涉及12个社会组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依法执行注销登记3家,对10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年报工作且不主动进行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4.4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加强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每次随机抽取2名持证人员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工作,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增强监管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督促及时整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5关于督促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绿色安葬,文明祭扫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绿色生态安葬意识。充分利用清明和农历八月群众祭扫期间,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发送短信等渠道宣传绿色殡葬文明祭祀,二是建立违建整治机制。建立违建坟墓整治机制,组建巡查小组,在乡镇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再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每周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深入推进违建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违建现象。三是制定村规民约。5月联合县委组织部、文明办等5部门转发《三明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制定和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将天价彩礼作为村规民约的约束性条款。深入联合、新阳、中仙乡镇各个村开展调研指导,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革除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形成良好乡风民风。

5.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充分问题

5.1关于政策文件学习贯彻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于8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尤政规〔2022〕5号)文件,正确把握文件精神,确保贯彻执行政策文件准确无误。二是把好审核关口。对提交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严格把关,坚持做到广泛征求专业人士意见。涉及法律法规的合同、协议等材料由法律顾问审核后修改完善后方可上会。

5.2关于推动基层组织管理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加强基层指导。4月起,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城关、西城、坂面、新阳等各乡镇,召开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推进会。以半山村为示范点,筛选比较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村规民约作为范本,指导各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和提升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流程。指导村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讨论修改、表决通过、按程序制定和修订切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5.3关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落实整改。督促相关村(社区)对7个评定验收不合格的无疫小区现场指导督促进行整改,现已达标并验收合格。二是做好材料归档。督促34个无疫小区按要求收集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5.4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召开党组会时,非党领导班子成员只列席会议,不参与事项表决。三是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学习,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提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问题

1.1关于学风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强学风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标准开展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流研讨。二是整治形式主义。紧密结合中心工作,中心组学习时坚持党组书记领学,班子成员原汁原味学原文,逐字逐句悟精神,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纠正走马观花的形式主义。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克服实用主义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在实践中边干边学,让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1.2关于会风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加强会风重要性认识。通过对文件精神的传达和学习,纠正对会风会纪不重视的思想问题。二是严肃会风会纪。以端正的会风带动作风建设,各股室认真起草上会材料,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提升会议质量。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加强在窗口、服务机构开展反邪教等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不敷衍不应付。

1.3关于工作微信群泛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精简整合。将福利养老、养老服务等现有的6个微信工作群全面精简合并成2个群,避免信息交叉、重复传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加强管理。坚持临时群随用随建,及时解散,固定群严格控制数量和人员,转岗或离职人员及时清退。三是增强保密意识。实行专人管理,明确微信群使用范畴,不随意转发文件和资料。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

2.1关于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食堂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工资发放。从2022年1月起,借用人员绩效工资由沈城社工服务中心随工资关系发放。二是规范补贴发放。规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渠道,从2022年起借用人员已不再由县殡葬服务中心发放食堂补贴。

2.2关于超标体检费未收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收回超标体检费。县民政局和福利院立即收回个人超标部分体检费。二是及时入账。已于2023年1月入账。

2.3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规报销费用。从2023年1月起停止报销城区内公务出行打车费用。二是收回违规报销费用。个别干部多报销培训期间伙食费已于2023年9月收回并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合理问题

3.1关于支付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齐支付凭证。补齐2021年春节慰问百岁及困难老人名单,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绩效奖金。二是合理分摊费用。2023年起,三个一级预算单位即县民政局、县殡葬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院按业务量比例分摊法律顾问费。

3.2关于结余资金未缴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上缴结余资金。9月27日已将精神障碍康复补助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二是据实结算项目资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项目资金结余待梅仙九都社区项目完工后支付。2020年县级农村幸福院补助项目资金已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支付,不存在结余。

3.3关于挂靠项目,支付借用人员工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实施项目。明确聘用社工主要负责“三社联动”助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同时兼职负责婚姻家庭社工服务,婚前辅导、婚姻矛盾调解、心理疏导工作等社工工作。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管机制,从服务质量和服务人员等方面着手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社联动”助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经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

4.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

4.1关于开支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审核报销凭证。财务人员对收到的报销凭证严格把关,所有票据签字不完整、附件不齐全的款项不予支付。二是补齐报销手续。规范报销手续,针对银行直接托收的票据补充经办人员和领导签字。9月,针对银行直接托收的票据已补充相关经办人员和领导签字,部分会议预算单和结算单、合同、出差审批单等已经领导审核完毕,补齐手续。

4.2关于会计科目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严格审核科目。检查会计记录,严格审核,确保科目使用符合会计准则。二是及时纠正整改。2023年3月及6月银行利息收入未按财务规定入账、职工体检费等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等问题已调整完毕,今后严格按相关财务规定的会计科目入账。

4.3关于财务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遵守报销制度。规范使用票据,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按要求补齐所缺公务接待清单和来宾公函,2019年2月15号凭证系接待康养旅游客商,来宾公函无法补齐,已做出情况说明。二是完善工程款支付所需材料。2022年6月首次支付县福利院旧楼修缮费相关合同、中标书、监理单位签章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等材料已于9月补齐凭证附件。三是规范开展工会活动。殡葬中心严格落实《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精神,补齐相关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凭证。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5.1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盘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清查,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二是立即开展固定资产盘查。2023年5月,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及时更新资产信息并按规定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5.2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资产使用部门要严格把关验收,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认真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录入管理系统。二是加强日常管理。2023年县民政局、卫健局联合对社会福利中心医学观察点设备进行盘点,交由县国德老年公寓寄存管理,加强对疫情留观点的相关资产登记和移交。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1关于党政会议“一锅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二是严肃议事决策制度。2023年1月以来,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经党组会议研究表决,不再混开党组会和局务会。三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党组会与局务会分开记录,防止相互混淆。

1.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提升党建整体水平。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做到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1.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强化会前把关。严格按照《中共尤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每个议题均提前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方可列入会议研究决策。二是规范会议过程。会议过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由各股室汇报、分管领导介绍情况、党组成员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集体决策。三是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每次会议均由办公室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工作人员按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确保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2022年个别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谈心谈话任务的人员以集体谈话的形式进行批评,督促整改。三是规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均能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亲自撰写书面发言提纲。9月1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坦诚相见,达到了照镜整容、洗澡除尘、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2.2关于组织生活会虚而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条例)》,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把好会前、会中和会后关,全体党员动真碰硬,开展相互批评,不随意简化组织生活会流程并按要求做好记录。二是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重视组织生活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本着“团结、严肃、诚信、务实”的原则,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就检视问题进行发言,支部委员、其他党员相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高效。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离退休支部坚持民主公开和平等原则,实事求是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2.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落实党日活动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做好活动记录。二是认真开展活动。今年来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如,2023年6月,局机关支部联合党校支部、移动公司尤溪分公司支部联合开展“校政企三联建,党工业同融合”主题党日活动;前往坂面镇京口村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参观学习;7月1日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党课。三是规范费用报销。离退休支部党日活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

2.4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综合素质切实提升,党建各项业务提质增效。二是规范机关党建业务。对巡察发现的2022年8月机关党支部补选委员重要环节记录以电子记录代替的问题已于8月整改完成。三是规范支部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离退休支部针对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而无法参加党支部选举的党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不计算应到会人数。2023年6月离退休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到会人数超过80%。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3.1关于“三会一课”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学习。针对机关党支部2022年未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于2023年1月16日组织党员学习。三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结合民政工作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省委尹力书记来明来尤调研精神讲话及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专题研讨。

3.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重点研究主题党日和支部工作事项。二是丰富活动内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今年已开展10次主题党日活动,涵盖学习研讨交流、困难群众慰问、廉政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党课、法制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等内容。三是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每次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半天,参加党员80%以上,并规范做好活动记录。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4.1关于干部考核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下发的《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写好考察材料,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担任正股和副股级干部考察材料照搬照套以及担任副股级干部任前公示为正股级干部的问题已整改。

4.2关于干部考核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认识规范选人用人的重要性。把做好干部考核作为激励干部积极向上的重要抓手,发掘责任心强、关键时刻及重大任务面前冲得上去、担得起来的干部。二是按程序做好干部考核。根据《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要求,明确股级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同时按要求做好分类归档,确保材料及时、完整。今年,按规范程序新招考或调入3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办公室及殡葬服务中心等重要岗位和部门中。三是规范做好考察材料。部分干部考察材料存在时间逻辑错误的问题已整改。

4.3关于组织人事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控制计划审批。严肃组织人事工作,遵循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人员聘用。二是依法招聘编外人员。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做到凡用必考、公开招聘,竞争择优。今年5月以来,未招聘编外人员。

5.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

5.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今年党组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于7月底总结撰写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并在党内进行通报。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针对廉政谈话走过场、内容过于简单的个别领导干部,通过谈话教育,提高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4月,分别以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形式开展干部廉政谈话,内容涉及遵守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酒驾醉驾、净化“三圈”等内容。三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不同岗位人员精准评定廉政风险点,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风险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

5.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观念,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丰富警示教育内容。以党内法规、民政救助政策、身边或民政领域的典型案例为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严守底线。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LED、电教片、案例通报等形式在干部大会、党员大会、党课上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局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6.关于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6.1关于巡察整改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党性修养。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求全局干部以严肃的态度配合工作,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剂良药、一面镜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提出的54个问题,提高思想自觉聚焦问题,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班子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三是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把“严”和“实”贯穿巡察整改的全过程,以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督促各股室将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6.2关于整改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端正态度,深入剖析问题及产生问题的根源,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认真开展党建检查。成立党建工作检查小组,于2023年7月分别对局机关支部和离退休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制定问题清单督促及时整改。三是按要求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结合巡察整改议题按“三必谈”的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9月1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剖析根源,确保会议质量,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6.3关于纸面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工作重心,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全面跟踪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逐条对账销号。对照问题清单和措施,逐项整改,结合周例会由分管领导定期向党组汇报整改进度,及时协调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逐项销号。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抓好整改过程的跟踪,通过实地检查、审核把关材料等方式,对整改工作实行精细化指导,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结余资金未缴回的问题

情况说明:梅仙九都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整改措施: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项目资金结余待梅仙九都社区项目建设完工后据实支付。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

(二)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已经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纪律规矩,突出务实管用,杜绝问题反弹。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盯紧、落实,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三)推进成果运用确保整改实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整改常态化,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民政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23966;通信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89号,邮政编码:365100。

 

中共尤溪县民政局党组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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